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 。... 更多 >>